首頁 史玉柱:不倒的巨人

§言必行,行必果

巨人大廈倒塌過後,史玉柱從公眾的視野中銷聲匿跡了3年,買樓花的人除了對其怨恨之外,就隻剩下無可奈何的抱怨。

但史玉柱承諾過要還錢。於是,在2001年1月30日,一條公告出現在《珠海特區報》上,署名是一家叫“士安”的公司。公告標題為“收購珠海巨人大廈樓花”。公告說,要以現金方式收購當年巨人集團在內地發售的樓花。分兩種收購方式:一是按當時買樓花價格的100%收購,支付分為兩期,40%為現金支付,剩餘60%在2001年年底支付;二是以買樓花時價格的70%一次性收購,時間為1月31日至2月15日。

後來,央視名嘴方宏進在他的母校——也是史玉柱的母校——深圳大學,當著全校師生的麵采訪過史玉柱。最後幾條采訪問題是關於還錢這件事。方宏進問史玉柱:什麽時候想還錢的?一開始史玉柱沒有正麵回答,而是說:我讓“汙點”變成“好處”。

接著,方宏進又做了一定的提示,他問:“很多人都在猜,你是當初跌到穀底時就已經下定決心要還錢,還是等到腦白金賣到一定程度,覺得有能力還了,才開始還錢的?”最後他又加了一句:“實話實說。”

方宏進是在探究史玉柱還錢的具體動機。人非聖賢,如果說史玉柱的還錢舉動完全是出於個人目的,似乎不太恰當;但若說他一點個人目的都沒有,也不大可能。

史玉柱“嗯”了兩聲,然後回答:“我1997年夏天是最胖的,當時巨人救不活了,人特別輕鬆,精神最好,還錢是我公開承諾的,但那時候沒有時間表……後來腦白金做起來了,我才開始考慮什麽時候還的問題。”

史玉柱的回答比較坦誠,沒有水分,符合實際情況。還錢是他當眾許諾的,也是跌落穀底時就決定的。但是,什麽時候能還清,靠的不是主觀動機,而是客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