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施耐德用來追打正泰的武器,而在12年後,南存輝同樣以“知識產權”為武器,回敬施耐德。世界500強企業施耐德,教會了溫州柳市的民營企業正泰,什麽是知識產權,如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在知識產權保衛戰中,南存輝贏了,而且,一告就告倒了老對手施耐德,贏得揚眉吐氣。
2009年4月15日,正泰與施耐德曆時15年的紛爭終於畫上了句號,雙方就正泰反訴施耐德侵權一案最終達成協議:施耐德向正泰賠償1.575億人民幣達成和解。當然,這一和解金額,對施耐德來說,也許隻是九牛一毛。但對南存輝來說,和解的意義,卻並不在於賠償金額的數字本身,這一和解金額,盡管創下了中國知識產權案的最高紀錄,但更為重要的,是增強了南存輝引領中國民營企業注重保護自己的信心,也為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好戲劃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對於正泰的獲勝,業界人士直呼“沒想到”,認為“不可思議”。他們沒想到的是,中國的一個剛剛興起20多年的民營企業,竟然戰勝了有著近200年發展曆程的跨國巨頭,這真的有些“不可思議”。不過,南存輝知道,獲勝,是意料之中的事,因為他們提供了充分的論證,不是無中生有,也不是倉促應戰,為了反擊施耐德,他已經做了太多的準備。
實際上,兩年前,南存輝就已經贏了,隻不過在當時,對於法院的判決,對方並不服氣,並不甘心認輸,而這一次,對方則是心服口服地接受和解。
2006年,南存輝提起反訴。當時,正泰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原因是:天津施耐德生產的斷路器,侵犯了正泰的97248479.5號實用新型專利權。正泰要求,施耐德立即停止銷售並銷毀侵權產品,同時,要給予正泰集團3.3億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