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企業,正泰履行著它的社會責任;作為一個企業家,南存輝也履行著他的社會責任。而在一些有責任的企業和企業家的帶領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被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並履行起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
早在2007年5月,南存輝等16位浙江民營企業家就自發發起了一份關於《浙商社會責任倡議書》的活動,倡議書中的一段話,南存輝至今記憶如新。“個人財富過多,會成負累,會奴役人性;熱心扶貧濟困,就是為自己減‘負’,就是給自己‘治病’。樂善好施越多,則個人實現的價值越大。超越自我,從‘功利’浙商向‘公利’浙商轉變。”
浙商,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它不僅是指在浙江大地上從商的群體,也包括浙江人在全國、全世界從商的群體。而從“功利”到“公利”的轉變,不僅是浙商的責任,也是所有民營企業家的責任。
“功利”,一指功名利祿,二指功業所帶來的利益,三指眼前物質上的功效和利益,常含有貶義。“公利”,則泛指公共的利益,多含有褒義。而南存輝,更願意把“公利”叫成“公益”。
同樣生在浙江、長在浙江的南存輝,也是浙商中的一個典型代表。他認為,在作一個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家的同時,也要處理好“功利”與“公益”的關係。
南存輝說,自己不是一個慈善家,做企業也不是搞慈善,所以,“賺錢第一”。要抓住一切賺錢的機會,去實現企業利潤的增長,否則企業生存就很艱難,就要麵臨倒閉的風險,這不是創業的初衷。
南存輝還說,“賺錢不是唯一”。不能為了賺錢而賺錢,不能為了賺錢而去違規違法。賺到了錢,還要學會如何花錢,把錢用在什麽地方。賺的錢存在銀行裏,體現不出它的價值,賺的錢要花出去,並且要花在正地方,才能體現出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