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軍閥混戰的20世紀20年代,作為教育部一個小小僉事的魯迅,為自己被免職一事,不但將教育部和教育總長告上了法庭,而且勝訴,確實出人意料,在中國法治史上也是一個意義深遠的經典案例。不過客觀地來說,魯迅勝訴的案子並不具有普遍性。曾在北洋政府擔任過司法總長的羅文幹在談到當時檢察官與權勢的關係時坦言:“凡行政長官不喜之人,旦夕得而羈押之,檢察官不敢不從也;凡行政長官袒護之人,不得逮捕之,檢察官又不敢不從也。是所謂人權保護,悉憑有力者之喜怒,而有力者之喜怒,不得不假借檢察官之權力以行之,羈押後又得任其宰割矣。”這說明,在民國時期,司法機關並不具有獨立的司法權,受製於行政權。
魯迅能打贏這場官司,與章士釗的態度當然是不無關係的。章士釗在當時身兼北洋政府的司法總長、教育總長,是段祺瑞的親信人物,人稱“老虎總長”。但是他畢竟受過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教育,受“西風”影響甚深。他沒有利用自己的權勢幹預司法,未給平政院施加壓力,而是尊重法律,接受裁決,這也是魯迅勝訴的一個重要因素。此外,教育總長易培基同情學潮、同情魯迅,而崇尚國學的平政院院長汪大燮也對魯迅抱有好感,這一切,都成就了這起經典的“民告官”勝訴的案例。
新中國成立後,章士釗說:“魯迅要是活到解放,我和他可能是朋友呢!”他和許廣平都是曆屆全國人大代表,又都是大會主席團成員,後來還是常委會委員。由於“章”和“許”(繁體“許”字)兩個姓氏筆畫相同,二人常常毗鄰而坐,相見時非常客氣,誰也不提幾十年前的事。服務員端上茶來,許廣平把茶讓給章士釗說:“您是我的師長,您先用。”章士釗說:“我和魯迅的夫人都和解了,坐在一起開會,魯迅如果活著,當然也無事了。”後來,章士釗的女兒問起當年他們之間如此敵對,他現在怎麽看。章士釗微微沉思後緩緩地說:“拿你們現在的眼光看,對於學生運動的事,魯迅支持學生當然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