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魯迅與那個時代的戰爭

§三

魯迅起訴章士釗的勝訴,實在出乎人們的意料。

魯迅的學生孫伏園曾撰文回憶魯迅與章士釗打官司的情形:魯迅被免職後,“當時教育部的許多同事都替魯迅抱不平,主張魯迅先生去平政院告章士釗。平政院院長汪大燮是一個弄舊學問的人,同魯迅先生在學問上甚為交好。有一天,平政院的邵先生跑到魯迅家去,談起這事,慫恿魯迅先生對章士釗起訴,並且說汪院長也要親自拜訪一次魯迅先生。汪的意思,以為章士釗是西洋留學生,一定是無父無君的;而魯迅是一位研究中國學問的人,一定沒有錯處。魯迅的被免職,一定是章士釗冤枉了他。然而,魯迅先生的家裏,卻實在有很多的東西洋書籍,如果被汪大燮看到了,將不免影響到他對於魯迅的印象。那時候我正去魯迅先生家裏,看見大批東西文書籍向外搬運。”

8月15日,魯迅起草了一份起訴書,狀告教育部總長章士釗。魯迅在起訴書中說:“樹人充教育部僉事,已十有四載,恪恭將事,故任職以來屢獲獎敘。詎教育總長章士釗竟無故將樹人呈請免職,查文官免職,係懲戒處分之一。依《文官懲戒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須先交付懲戒,始能依法執行。乃濫用職權,擅自處分,無故將樹人免職,顯違《文官懲戒條例》第一條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條之規定。此種違法處分,實難自甘緘默。”

魯迅在此抓住“程序違法”做文章,按照當年的懲戒程序,須先備懲戒文書交付“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進行審查,章士釗雖然在呈函中說“補辦”,但畢竟沒有先行這一步驟。魯迅緊緊抓住章士釗違反程序和認定超前的錯誤,為推翻章士釗呈請的“免職理由”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那麽,魯迅所遞交起訴書的平政院是怎麽回事呢?平政院是袁世凱統治時期開始設立的行政裁判機關,負責彈劾和審理違法官吏,相當於前清的禦史台。有意思的是,章士釗一直反對設立平政院。章士釗在英國留學五年,深受英國自由主義思想的影響,接受的是英國學者的觀點,實行司法平等也是章士釗一貫的主張。他作為一個關心個人自由權利的人,看到了行政裁判製度侵犯人民權利的可能性。他認為,其與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相符合,不利於司法平等。正是從保護個人權利和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出發,章士釗自1912年《臨時約法》頒布之時起就反對設立平政院,而主張官民一律受製於普通法院,並在隨後與讚成設立平政院者進行了十多年的論爭。也正是這個章士釗所反對設立的平政院讓章士釗輸了和魯迅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