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毛:千山萬水的離歌

§初戀

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但你知道我怎麽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早在《破碎故事之心》裏就給出了愛的含義。但如果愛不是性、不是婚姻、不是清晨六點的吻、也不是孩子,而是偏執的、樂此不疲的熱情,是失而複得的僥幸,也是用赤誠、心酸、逼迫、遺憾來哺乳的果實,那麽愛的定義會不會顯得全麵得多。

甚至杜拉斯也說:“愛之於我,不是肌膚之親,不是一蔬一飯,它是一種不死的欲望,是疲憊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那麽這樣的愛總有不舍之感,舍不得透露太多,舍不得熟睡,舍不得分別,舍不得撕裂,於是在一份愛完整時就已經做好了逃避的準備。這不奇怪,隻因好的東西來得太早,而親愛的三毛小姐,她還沒有足夠的心力去承接。

如果說愛總是帶著一廂情願式的偏執,那麽起初的熱情就必得是遙遠的。這樣的偏執在三毛身上顯現出,最早可追溯到她中學時候,是有過要做畢加索女人的夢想的,即便是不切實際的,也因為年少的糊塗而顯得深情。她甚至說:“將來長大了,要做畢加索的女人。急著怕他不能等,急著怕自己長不快。他在法國的那幢古堡被我由圖片中看也看爛了,卻不知怎麽寫信給畢加索,在遙遠的地方,有一個女孩急著要長到18歲,請他留住,直到我去獻身給他。”

如果說中學時候是有過一次懵懂,便是那個匪兵甲和匪兵乙的故事,這算是有了真正意義上的男女意識,情竇也慢慢打開。而這樣的大事,最後也不過草草收尾,隻是三毛的話款款深情:“始終沒有在排演的時候交談過一句話——他是一個男生。卻就是那麽愛上了他的,那個匪兵甲的人……”。

十三歲,三毛跟著家中幫忙的工人玉珍到屏東東港區去,又坐漁船遠征小琉球。途中三毛在東港遇到軍校學生,三毛謊稱自己十六歲。就是這樣的主見和氣魄,讓她有了生活中第一個同齡的男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