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上交是指本該自己負的責任,卻向上“甩鍋”、問題“上推”,導致矛盾問題解決不了或沒有解決好,最終隻能由上級被迫處理。矛盾問題是錘煉和鍛造幹部的“疾風”“烈火”。麵對矛盾問題的挑戰,敢不敢上,考驗的是黨性原則;能不能上,反映的是能力素質。
實際工作中,有的領導幹部遇見矛盾問題繞著走,不敢擔當、不願擔當,總是把矛盾往上推,不失為“太極高手”,唯恐事情沾身,最終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幹工作習慣於往上“投球”不“接球”,對群眾反映的矛盾問題,本應是職責範圍內的事情,卻一股腦兒塞給上級,以“事不關己”的姿態等著上級解決;還有的則是對自己職責內的工作不盡心盡責,十分勁隻出三分力,沒有抓工作的狠勁和韌勁,該提前請示的不請示,該提前匯報的不匯報,出現矛盾問題“躲貓貓”,藏著掖著,瞞而不報,直到出現難以挽回的局麵,才被迫讓上級來收拾“爛攤子”;等等。當領導幹部就要有領導幹部的樣子,就要正視矛盾、直麵矛盾、解決矛盾,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不斷在解決矛盾中煉就“鋼筋鐵骨”。
守好“主陣地”,種好“責任田”。古人雲:“人而無責,於世何益。”馮友蘭先生也曾說:“不必做與眾不同的事,隻要就其所居之位,做自己應該做的事,盡倫盡職即可。”領導幹部身在領導崗位,就要“守好自己的門,看好自己的人”,幹好自己該幹的事情,把矛盾問題解決在自己的職責範圍之內。
崗位就是責任。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一個人沒有責任感,遇事隻會逃避、退讓,就不配當幹部,更不要說當好領導幹部。幹部責任意識強,就會在其位、謀其政、行其權、負其責。相反,責任意識不強,工作就很難做到位,甚至還會缺位。一顆道釘足以傾覆一列火車,一個煙頭足以毀掉一片森林。現實中,許多政策落不了地,許多工作成效不好,甚至出現失誤、錯誤,往往都是由於幹部履行職責不到位引起的。黨和人民把幹部放到領導崗位上,目的就是讓其負起責任、擔當作為。如果身在領導崗位,卻在位不知責、在崗不負責、在職不盡責,就辜負了組織和群眾的重托,失去了當幹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