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領導幹部“三十六忌”

十九 忌回避矛盾

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和源泉,一切事物的發展都是在不斷解決矛盾中實現的。領導幹部要推動事業發展,也必須在發現、研究、解決矛盾中實現。解決矛盾的能力,最能體現工作能力,也最能檢驗責任擔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問題是事物矛盾的表現形式,我們強調增強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就是承認矛盾的普遍性、客觀性,就是要善於把認識和化解矛盾作為打開工作局麵的突破口。”然而,一些領導幹部矛盾意識不強,沒有危機感,無視矛盾,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敏感、不警覺、不察覺,矛盾沒有爆發就等於沒事,高枕無憂,得過且過;有的眉毛胡子一把抓,“黃鱔”“泥鰍”一起抓,拿不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分不清矛盾的主要方麵和次要方麵;有的遇到矛盾“耍滑頭”,遇事打退堂鼓、掛免戰牌;有的看不到問題的嚴重性、複雜性,造成思想麻痹,行動遲緩,等矛盾激發了,問題鬧大了,才悔不當初,亡羊補牢;還有的化解矛盾能力不強,麵對矛盾問題經常手忙腳亂、自亂陣腳,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硬辦法不敢用、軟辦法不頂用,把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把“小毛病”拖成“頑症”“絕症”;等等。領導幹部回避矛盾,就是不擔當、不盡責的表現,就是缺乏鬥爭精神的表現,也是能力本領不足的表現。

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矛盾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客觀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並且貫穿於事物發展的全過程。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任何人都無法繞開或逃避矛盾。領導幹部做工作,絕不能回避矛盾。

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矛盾是問題存在的根源,問題是矛盾的具體表現,哪裏有矛盾,哪裏就有問題,隻有解決好矛盾問題,事業才會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而深化”,“每個時代總有屬於它自己的問題,隻要科學地認識、準確地把握、正確地解決這些問題,就能夠把我們的社會不斷地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