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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社會(第二卷·上下冊)

([德]馬克斯·韋伯著,閻克文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80.7萬字)

△上冊:[8]經濟與法律(法律社會學);[9]政治共同體;[10]支配與正當性;[11]官僚製;[12]家長製與家產製;[13]封建製、等級製與家產製。下冊:[14]超凡魅力及其變形;[15]政治支配與僧侶支配;[16]城市(非正當性支配)。

〇官職是一項“職業”,這首先體現在需要經曆一個規定的訓練過程,它要求具備長期持續的完整的工作能力,並要通過普遍規定的專業考試作為受雇的前提。

〇官僚製的結果就要取決於使用官僚機器的權勢人物給它指引的方向。

〇隻要出現危難局麵,不論那是生理的、心理的、經濟的、倫理的、宗教的還是政治的危難局麵,此時的“天然”領袖就既不是被任命的官員,也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職業人”,而是肉體與靈魂都具有特殊天賦,被認為是“超自然”的人。

〇凡是沒有出現戰爭與大規模競獵的地方,都不會看到這種超凡魅力酋長。

〇紀律的要旨不過就是對公認的秩序進行一以貫之的理性化,做出條理性的準備並加以準確實施,在這當中,一切個人異議都將被無條件中止,行動者將被要求不折不扣地執行命令。紀律源起於戰爭。

〇城市可以說是其居民主要以商貿而不是農耕為主的聚落。三種類型:“消費城市”、“生產性城市”及“商業城市”。

(2019年8月31日晨0:10閱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