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鎮建設用地使用效率、建立多元資金保障體製等六大方麵任務,而在這六大任務中,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為首要任務,由此可見,戶籍改革已經成為破解新型城鎮化推進困局最關鍵的一把鑰匙。
農民變成市民,不光是將戶口本上的“農業”兩字變為“居民”,更重要的是解決好後續的就業、醫療、教育、住房以及社會保障等問題。
戶籍製度改革的困難在於要推動嵌入戶籍之中的就業、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福利製度,以及土地製度、財稅製度等相關製度的改革。戶籍製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不僅要逐步剝離戶籍製度的福利分配功能,而且需要深化配套製度的改革。這一係統工程,決定了改革任務的長期性和艱巨性。
凡是要用戶口本來區分利益,劃分資源的製度都是需要改革的,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製機製是一項要求政府做好的工作,而不是限製公眾的個人選擇。
有一些觀點認為加速城市化是促增長、保穩定的經濟措施,這在對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定性上是有偏差的。實際上健全城鄉一體化體製機製建設是解決社會不公、區域失衡等諸多社會問題的重大社會政策。加諸在戶口上的各種區別化福利不是由戶口所造成的,而是由各個領域的舊製改革步伐緩慢造成的。拋開後者,隻談戶籍改革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推動戶籍製度改革,應采取“分類指導,因城而異,因群而異”的原則,分步重點推進解決舉家遷徙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實施全國統一的居住證製度,並使居住證成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依據。按城市類型、經濟規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程度的戶籍遷移管理辦法。
對於大城市,既不能關死城門,堵住農民進城,也不能一步徹底完全放開戶籍。戶籍改革還需因群而異,要優先把有穩定勞動關係、長期舉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穩定住所、工作和收入,並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澱型”流動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分步重點推進解決舉家遷徙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對於中小城市,要向進城農民工打開城門,鼓勵其進城落戶;對於縣城和中心鎮,則要敞開城門,讓農民自由進城。要加快實施全國統一的居住證製度,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依據居住證按常住人口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