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問題分析

§二 城鎮化的關鍵是城鄉融合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指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即,“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漸進的原則,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規劃》就此提出五個方麵的推進措施和途徑,一要“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二要“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三要“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麵”。四要“改善基本醫療衛生條件”。五要“拓寬住房保障渠道”。

一個封閉的城市會存在種種限製,約束城市內外人口流動,以維持它的特殊利益,尤其是維護它相對於農村的絕對優勢和權威地位,換句話說,封閉的城市必然會對鄉村形成壓製和搶奪,這是它的本性和特質。

實踐已經證明,社會要素流動與社會自由度成正比,而且社會要素流動隻有對所有人開放和有益時,它才最終會對生活在某一市場係統內的部分人有益,根本不存在隻對特定市場係統內少數人有益的社會要素流動。其中,人口流動是核心,改變我國城鄉二元格局,必須首先打破限製人口自由流動的體製機製障礙。以此為起點,逐步推進城市開放,從而為推動城市開放,並逐步為構建城鄉一體化市場格局和均等自由社會係統打下基礎。

城鎮化不是簡單的農民進城,而是將戶籍製度的破題與中小城市和城鎮的發展結合在一起,並賦予新市民們同等的教育、社保、就業等權利。可以說,沒有戶籍製度的改革,也就沒有真正的城鎮化;沒有公共服務的平等,也難以真正推進城鎮化。城鎮化的要義在於,要將農民(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轉變成市民。

要推進城鎮化發展,還必須先打消發展城鎮化的一些顧慮。比如推進城鎮化會不會導致“貧民窟”的出現,從城鄉二元結構演變到城鎮中的二元結構;比如農業人口轉為市民,會不會增加社保的負擔;比如公共資源的供給能力是否能承受就業產生大的衝擊,等等。比之農民工進入大城市,農民工融入小城鎮的門檻要低許多,出現“貧民窟”的可能也會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