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門①之下,可以棲遲②。泌③之洋洋④,可以樂饑⑤。
豈其食魚,必河⑥之魴?豈其取⑦妻,必齊之薑?
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
【注釋】
①衡門:形容極其簡陋的居室。
②棲遲:遊逛休息。
③泌:泉水湧出的樣子。
④洋洋:水流不竭的樣子。
⑤樂饑:言清泉可供欣賞,能使人忘記饑餓。
⑥河:黃河。
⑦取:通“娶”。
【簡析】
《衡門》是歌詠春天男女在衡門舉行求愛儀式的詩。預祭儀式中也祭祀魚,這種場合的魚也象征女性,“食魚”就表示“取妻”之意。《禮記·昏義》中就有關於出嫁禮儀的記載:“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筆之以萍藻。所以成婦順也。”可見,祭魚禮儀先於婚禮。古人之所以要在婚禮之前舉行祭魚儀式,不外乎期望象征多產的魚保佑女性得以多孕,以實現子孫繁盛的願望。首章舉“衡門”與“泉水”相對,表達隻要有棲身之處、充饑之水就可樂生;二三章舉“食魚”與“取妻”、“魴”與“齊之薑”、“鯉”與“宋之子”相對,表達自足而求人丁興旺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