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桐花村眾人都目瞪口呆。
相信賴家控訴的並不多,更多人都隻覺得荒謬,也不排除是賴老二的死氣瘋了賴家老兩口,所以來亂吠。
畢竟,全村人都知道,昨天傍晚,衛城、雲巧小兩口先後趕去半坡村探望受傷的雲桃,還有趙嬸子、雲鵬程等人同行為證,而這之前,他們基本上都踏踏實實過著男耕女織的小日子,哪來的時間去害賴老二?
總不能說,衛城是個厲害的獵戶,山裏那些野獸就都得聽他的話,屁顛屁顛跑去咬死賴老二表忠心吧?
雲父雲母更是一點也不信,還不等村裏其他人幫忙解釋,雲母當即就跳出來指著賴老漢大罵。
“放你娘的狗屁!你說我閨女、女婿害了你兒子,有啥證據?啥時候害的?咋害的?是拿刀去捅啊,還是下藥毒的?你倒是跟大夥兒說個清楚明白啊!你要是沒證據胡咧咧,當心我去官府告你!別好了傷疤忘了疼,反坐罪你忘了?”
經過上次娘娘誕的官司,包括雲家人在內,桐花村村民的法律意識有了顯著長進。至少,他們都記住了“誣告陷害他人會反坐”這一條。
也就是說,你告我殺人,最後證實是誣告,官府可以對誣告者最高處於殺人罪的對應刑罰。
當時賴老大之所以被判三年苦役,而非更輕的流放、監禁等,正是因為誣告反坐這條律法。他倒打一耙汙蔑雲巧勾引、故意傷害他,卻沒有證據支持,被證實謊話連篇,最後自然遭到反噬!
賴老漢卻沒慌,眼神狠厲中帶著一絲絕望。
“你當我不敢?上公堂就上公堂!他們要不是害了人連夜逃跑,怎麽會大清早就不在家?灶膛裏連點熱氣都沒!”說著,還老淚縱橫地指著身後牛車上用布蓋著、隱約透著血腥氣的大竹筐,開始捶胸頓足地為兒子喊冤。
在場眾人先是一愣,而後麵麵相覷,甚至有人笑出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