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賴家人的自信就被打得七零八碎。
雲巧平靜地看了一會他們的表演,麵上卻不見一絲慌亂,走到村長麵前,一本正經地說。
“村長爺爺,當時賴老大打暈我時,我撈魚蝦的水桶被打翻,王老六家院子牆根下應該還能找到水草和魚鱗片那些。我後腦勺上還腫了個包,就是被他打的,您可以讓人來驗。他前後兩種說辭截然不同,都不承認打過我。我想,這些證據,應該能證明我說的話了?”
趙嬸子立馬拉了兩個大娘出來,讓她們上手摸了兩把雲巧的後腦勺,後者給出肯定答案。
“確實腫了!哎喲,都青了!乖乖,虧得沒往上麵打,不然腦子都要打壞咯。”
王老六家作為案發現場,早被村長命人守著,完全沒給其他人“毀屍滅跡”的機會。這會兒,村長一聲令下,立馬有人過去檢查現場。
賴老娘卻不以為然,繼續辯解:“你說頭上的包是我兒打的,有證據嗎?誰看到了?那院子裏就算找到那啥水草啊鱗片的,又能證明啥?我還說你是拿撈魚蝦做幌子,趁機找我兒**,不小心弄撒的呢!”
賴家兩兄弟紛紛點頭附和,並“寬宏大量”地表示願意自認倒黴,醫藥費雲巧隻需要賠一半,畢竟“**”這種事是兩廂情願,過後就兩清了不要再提,雲雲。
其臉皮厚度再次震驚全村人!
雲巧又氣又笑,卻並不緊張。
在她這個苦主敢豁出去的前提下,賴家人的蒼白辯解意義並不大。即便“案發當時”缺乏目擊人證,但,側麵證據鏈相對充分,他們的辯解卻完全拿不出根據。
除非他們能掏空家底賄賂官差,或是縣太爺突然腦子進水,否則,這官司絕對是她贏!
賴家人正自以為是地顛倒黑白,軟硬兼施,巧舌如簧,努力阻止雲巧去告官,突然聽到一聲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