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的確是記錄此事的冊子!
大婚當晚,是沒有記錄的。
但榮王出殯的當晚,卻是有登記。
次日,也有一次登記。
然後是第三日。
後麵就沒有了。
所有的記錄,不但都蓋了司徒舜的印鑒,甚至還有他的親簽!
由此可見,這本冊子根本不是下屬錄入,而是榮王司徒舜本人親筆所記!
看筆跡,也並非同一時間寫下來——也就是說,絕非造假。
當然,更不能是,為了應付今日的審查臨時寫出來的。
司徒涯盯著冊子看了一會兒,複又抬頭看向依舊垂眸的都君,說道:“此本冊子,朕會封存入檔做證據。”
都君抱拳行禮:“皇上英明。”
之後,審問其他人,都走了一個過場。
全部問完,已經申時末。
晚膳的飯點都已經過了!
但禦書房還是第一時間下了聖旨:
表明了幾點:
一,榮王妃腹中胎兒,經皇帝親審斷案,確為皇家子嗣無疑;
二,榮王妃為榮王守節,為榮王留下血脈,非但無過、甚至有功,絕不容他人玷汙。
日後,若再有人就此事向榮王妃潑髒水,死罪論處;
三,秦家嫡女若華,於十裏玉潭故意將榮王妃推搡落水,謀害皇嗣其心可誅。
皇帝念帝師啟蒙之恩、榮王妃念姊妹手足之情,留秦若華一命。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即日起,將秦若華貶為庶民,從此不得享官家女眷待遇!
秦家若再求情,同罪論處!
榮王已故,但榮王府還能有後,君九悔是大功臣。
她理所當然的,得到了各種各樣的賞賜!
這也是君九悔第一次明白——母憑子貴,原來真的這麽香?
她叩謝天恩告退,司徒晴送她出宮。
途中,司徒晴喜氣洋洋:“這下好了,沒人敢質疑這件事。”
君九悔淡笑:“也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