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直接伸手拿過了毛筆,用指尖在筆觸上摸了摸,然後又看向墨條,神色非常嚴肅。
“小七,你用過了?”
我看著他不由吞咽了一下口水說:“嗯,當天用來寫了一副字燒給東子。怎麽了……”
爺爺沒回答我,而是把墨條遞給李叔。
他說:“你鼻子靈,聞一下。”
李叔的眉頭立即皺成了一個川字:“有人血的味道…”
“啥!”我瞪大了眼睛,這墨條裏竟然混合了人血嗎。
接著爺爺也來了一句:“筆觸用的是胎毛,早產兒的胎毛。”
我一臉茫然,但李叔空洞的眼睛和爺爺相視一眼,他們明白這意味著什麽。
“都是邪物。”
爺爺把所有東西都給扔進了火炕,然後和李叔急匆匆地離開了家,還囑咐我盡量別亂走就在家待著等他回來,如果有陌生人敲門也不要放他進來。
“好。”我應了一聲,目送他們離開後,便回去準備關上院子的大門,就我現在這副模樣要是出去,還不得把人嚇個半死。
“吱呀——”
然而在我關門的時候,無意間瞟見我家門口怎麽多了一塊大石頭。
“誰放這兒的?”
我看了一眼四周,空****的沒有人,便走過去想把石頭搬走,放在這裏實在是太礙眼了。
結果一動我發現石頭下麵壓著一張紙條,拿起來上麵寫道:小七親啟。
我把紙條翻過來,紙條的背麵寫著:今天中午十二點,你家後山水池邊,我有重要的事情相告,請一定要來,不見不散。落款:阿強。
阿強約我今天見麵?
我抬頭往後山看了一眼,心中猶豫因為爺爺剛剛還說不讓我出門,但是想到阿強說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訴我,我想了想還是決定去赴約。
就在自家後山的話,我閉著眼睛都會走,不會有什麽事的。
而且爺爺說盡量又不是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