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蟲兒,媽媽知道現在的你,無法記住太多的東西,但是有很重要的兩點,你必須要記住,而且到時候一定要按照媽媽說的去做,知道嗎?”
“第一點,從這扇門出去以後,你可能會遇上很多人。這些人有你認識的,也有你不認識的。媽媽要告訴你的是,如果有人問起你的名字,但這個人你不知道是誰,任何印象都沒有,那你就不能告訴他你是誰。”
“等等,媽媽知道你現在記性不好,就算遇上了認識的人,可能也想不起來,所以幹脆這樣吧:無論你到時候見到什麽人,隻要他不先告訴你他叫什麽,你就不能說出你的名字。知道嗎?”
“這一點很重要,所以答應媽媽,你一定會記住,好不好?……”
“小家夥,你是誰?”
“你不認識我?”
“認識的,但我想不起你是誰了,所以問問。”
“小家夥,告訴我,你是誰?”
“那你又是誰?”
“我是陳安平。小家夥,你呢?”
“哦哦。我叫方長,也叫小蟲兒,他們都是這麽叫我的。”
“方長,圓長,小蟲兒,小蟲兒……”
“小蟲兒啊,你要記住,不要告訴不認識的人,你是誰……”
“小兄弟,你是誰,叫什麽名字?”
“我叫方長,你呢?”
“嗬嗬,你不認識我嗎?”
“不認識,我記不得有見過你。”
“嗬嗬,記不得是很正常的,不過也沒關係……”
一時間,地獄無休止的酷刑之外,和不同的人對話的畫麵,也浮現在腦海裏,隨著非人所能承受的痛苦到達頂點,而變得格外的清晰。
我終於想起來了,也知道了:原來遇到的人認識與否,代表的是兩種不一樣的走向。後續是否會觸發,取決於我當時怎麽做。
關鍵就在於我的名字。如果遇上不認識的人——也就是那個古代落魄俠客一樣的中年男人時,我不要告訴他我的名字,就能避免目前正在同時經曆的十八層地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