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化工原理實驗

第六章

一、實驗指導教師守則

為保證化工原理實驗規範、有序地進行,特製定本守則,所有指導教師必須自覺遵守執行。

(1)實驗前應認真備課,寫出詳細教案。

(2)在帶領學生實驗前,必須提前一周預做所指導的實驗項目,了解裝置的運行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與實驗室教師一起維修和調整。

(3)必須認真指導學生做好實驗的預習工作。

(4)必須在實驗開課前10分鍾進入實驗室,準備好有關實驗事項,實驗裝置運行準備工作由實驗室老師負責提前完成。

(5)必須認真檢查學生預習報告,對預習不合格者有權停止其進行本次實驗。

(6)應注意觀察學生的操作情況,實驗完畢應檢查學生的數據記錄,並在其數據記錄紙上簽字,發現有錯誤或不合格的應責令其及時重做。

(7)應認真按照教學規範批改實驗報告。

(8)應按考核辦法認真統計學生學期實驗成績並及時公布。

二、學生實驗守則

為保證化工原理實驗規範、有序地進行,特製定本守則,所有參與實驗的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執行。

(1)做好實驗預習工作,準時進入實驗室,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缺課。

(2)穿好實驗工作服,長發者必須將頭發盤起或戴安全帽;實驗期間不得打鬧、說笑或進行與實驗無關的其他活動。

(3)遵守實驗紀律,嚴肅認真地進行實驗,並獨立完成相應的實驗報告。

(4)未做好預習,未全麵了解實驗流程前,不得擅自開動實驗設備。

(5)不得隨意觸動與實驗無關的設備或儀表開關。

(6)愛護實驗設備、儀器儀表;節約用水、電、氣和藥品;注意安全及防火。

(7)保持實驗現場和設備的整潔,禁止亂寫亂畫,衣物、書包等私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