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摸著做他們這一行的,最怕就是犯罪嫌疑人和家屬合夥鬧。
一個一口咬定自己沒醉,另一個一哭二鬧三上吊。
這可讓他們足夠頭疼的,像我們兩個這樣冷靜的,大概是少數。
可就算是我再冷靜,我的案子很難辦,這一點我比誰都清楚。
我現在就想知道,被好好保管的手機是怎麽出現在關押室。
我不信警察去沒查監控,可是如果查監控能查出來的話,他們也不會什麽都不說。
還有那款軟件,我總覺得那款軟件沒有那麽簡單。
到現在為止應該是沒有,任何發現。
就算是公安部的技術部很厲害。
但那個東西到底非人為之成的,而是出自惡靈,誰知道是什麽東西呢。
這大概是我度過最漫長的一天,沒有人管我,也不過來問我情況。
完全可以讓我去關押室睡覺,可是他們沒有,反而一直將我留在審訊室。
坐在椅子上的時間太長,我整個人的腿都僵硬,如果不是中午,晚上的時候。
他們帶著我去了幾趟廁所,我毫不懷疑,自己的腰都已經折了。
這會兒就算是腰還沒折,也差不太多,反正動彈一下,就感覺酸疼的厲害。
想伸手揉揉腰,手還被銬在桌子上,根本動彈不了,也是很難為情。
我一個嫌疑人,哪至於嚴加看管,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就證明我一定犯罪。
反而現在許多證據,能證明我沒有犯罪,為什麽還要這麽對我呢?
我雖然肚子裏有很多冤屈,卻也不至於和他們唱反調,
我也知道這會兒警察局應該已經忙翻,等被害的那位司機醒過來,八成是指證,我是殺人凶手。
倒也不至於是殺人凶手,肯定會說我是傷害他的那個。
畢竟臉長的一模一樣,身材也是一模一樣的。
他一個普通人,又怎麽會發現其中的端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