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簡寧恢複得大好,被爺爺奶奶允許下樓,已經是5日後的事了。
此間,各個小團體代表在2-2801簡寧的房間,開了個鄭重的會議。宣布正式成立陽光嘉園自治委員會。
“目前1棟到4棟都被列入居住範圍。居民們已經通過抓鬮入住。”
“他們肯嗎?”
簡寧有些不確定。各棟的實力明顯是不均勻的。
2棟當之無愧最強,而4棟則是一堆老人,正常人都會有抱大腿的心理。
達叔叉著腰,腰板挺得筆直,聲如洪鍾。
“不肯也得肯。想要得到庇護,就得遵守最起碼的規定。”
他現在是8棟受害者群體的代表,在這一群人中頗有威望。
九哲倒是知道簡寧話裏的深意,補充道:
“3棟的老人小孩也分配到了各棟,幾乎每棟都要負責一些人。”
“包括此前8棟收繳的物資,也平均分配給了四棟。”
兩千多年前孔夫子就說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幾人一商量,索性就來了個平均分配。
所謂的“累贅”也好,“財富”也好。直接堵住了某些人的悠悠眾口。
由蘇大姐和小敏整理出來的文字版公告裏麵,還條分縷析地寫明了幾項規定,明顯下了不少功夫。
裏麵主要確定了幾點:
第一,共同維護小區內設施、環境、秩序,安全對這些事項進行自治管理,以避免無人願管,無人肯管的情況。保證大夥有一個安全穩定的居住環境。
第二,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表決機製。遇重大事件由各棟選派代表,參與表決。
公告還說明了日常的安排。
所有16歲以上60歲之間的,除非特殊身體情況,全部都要參與日常的巡邏,看守工作。實行12小時兩班製。
各棟平時在隊長帶領下,自行組織隊伍進行物資搜集,自負盈虧,自起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