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共28章,內容以談論仁德為主。在本篇裏,孔子和他的弟子們從各個側麵探討仁德,這些思想也較大地影響著後世。
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
【原文】
子謂公冶長(1),“可妻也。雖在縲絏(2)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3)妻之。
【注解】
(1)公冶長:姓公冶名長,字子長,齊國人,孔子的弟子和女婿。
(2)縲絏:音léi xiè,捆綁犯人用的繩索,這裏借指牢獄、監獄。
(3)子:古時兒、女的泛稱。
【譯文】
孔子評論公冶長說:“可以把女兒嫁給他,他雖然被關在牢獄裏,但這並不是他的罪過。”於是,孔子就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
【邊讀邊悟】
在這一章裏,孔子雖並未說明究竟公冶長做了哪些突出的事情,但是他能把女兒嫁給他,由此可以看出孔子論人行事,不以境況和遭遇為依據,而以德才學識為標準。因此,我們衡量一個人的能力,也不要單純地憑借他現在的境況,而應從他為人處世、學識等各種方麵全麵去考慮。
邦有道不廢
【原文】
子謂南容(1):“邦有道(2)不廢(3);邦無道,免於刑戮(4)。”以其兄之子妻之。
【注解】
(1)南容:姓南宮名適(音kuò),字子容,通稱南容,孔子的學生。
(2)道:孔子這裏所講的道,是說國家的政治符合最高的和最好的原則。
(3)廢:原意為房屋倒塌。這裏為廢棄、罷官,不任用。
(4)刑戮:懲治、處罰。
【譯文】
孔子談論南容說:“國家有道的時候,他有官做;國家無道的時候,他也可以免於被處罰。”於是把自己哥哥的女兒嫁給了他。
【邊讀邊悟】
人的一生,總是有起有落,而能否看準時機、把握機遇,在關鍵時刻作出正確的決策是決定一個人能否總是處於生活的“起”點,不至於跌入人生的穀底的重要因素。總是讓自己去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和環境是真正睿智的人的做法,而且也能保證其一生都順順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