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越接觸,越覺得黎漫也爭氣,是個很好的小姑娘,挺招人心疼的。
認識黎漫那一年,華臻的字典裏第一次有了招人心疼這幾個字。
她在洪星堂能做到堂主,心慈手軟注定跟她不搭邊。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同為女人,她一路走到今天,隻有她自己知道有多不容易,所以看到黎漫,就像看到了曾經的自己,想要拉黎漫一把。
華臻微微揚著下巴,張揚又明豔,“跟我還說什麽對不起,太見外了,出去這段時間就沒學點別的,淨學會跟我客套了?你給我帶這麽東西,那我是不是也得跟你說聲謝謝?”
黎漫笑笑,連忙搖頭,道,“臻姐,你真是我的貴人,雖然你現在還沒出獄,但是前段時間真是幫了我大忙,可以說是救了我一命。”
華臻挑眉,“什麽情況,洪星堂的人找你麻煩?”
洪星堂不是鬆散無紀律的,而是有嚴格等級製度和規矩的組織。
其中有一條就是不牽連家屬,不為難老弱婦孺。
“我那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找了你們洪星堂下麵的小混混,想要毀我清白,我就提了你,不過我交代他們讓他們保密的,我沒有跟其他任何人提過我認識你,也不知道會不會給你帶來什麽麻煩?”
“沒事,不會有什麽麻煩的,再說了,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煩。”華臻不以為意,道,“我入獄不是什麽秘密,不過很多人不知道我是個女的,還是個美女。”
黎漫勾唇淺笑。
華臻睨著她,“你笑什麽?我說的是事實,難道我不美嗎?”
“美,就是因為你漂亮所以當初別人跟我說你是洪星堂的人我還不信。”
黎漫當時就在想,這麽一個大美女,怎麽可能是在道上混,過刀口舔血的日子的人。
後來她才知道華臻的一點情況。
華臻是個孤兒,當年是華戰梟救了她,把她帶回了洪星堂,她就成了洪星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