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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為官要知為政之體

一、深明大義、曉明大體

曾國藩在致其弟曾國荃的信中指出:擔當大事,全在“明”“強”二字。可見“明”對一個人的重要性。

“明”字訣是曾國藩處世字訣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它也是中國古代許許多多有識之士長期以來探討不休的話題,並不斷賦予了它豐富的內涵。

所謂“明”,其本意是明亮,與“暗”相對而言。但在曾國藩的“明”字訣中,“明”字更多的時候是指其他意思。如在治國理民方麵,應該曉明大體、明達公正,還需要有先見之明;在為官從政方麵,要明察秋毫、聰明機敏,適當的時候還要明哲保身;在鑒別、選拔、任用人才方麵,要有識人之明、用人之智和樹人之方;在修身養性方麵,應該知曉天命,要有自知之明等等。

簡而言之,曾國藩的“明”字訣,就是要求人們根據自己的實際地位和客觀條件,對於不同的問題采取不同的對策,明智地做出自己的決策,以求利國、利民、利己,以盡一個儒學信仰者對國家和民族的責任。

深明大義、蹺明大體應該說是曾國藩“明”字訣中最主要的內涵。在曾國藩看來,“凡辦大事,以識為主,以才為輔”;“古之成大事者,規模遠大與綜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至於擔當大事,全在‘明’‘強’二字”。他認為擔當重任、欲成大事者,如果不能夠曉明大義的話,就猶如凡夫俗子一樣,難以識大體、顧大局,不能對事物有明確透徹的認識,當然也就成不了大事。

曉明大體對不同的人來說,又具有不同的含義。例如對於主宰萬民、君臨天下的一國之君來說,曉明大體就是要善於用人,遠離奸佞,任用賢良之材治國理民,而不能任人唯親;人君不能善用賢良,賢良之材就會心生怨懟;天下生怨,國家就會亡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