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事
13歲的蕭紅,紮著辮子,整日幻想著外麵的世界。
13歲的年紀,在當時也能談婚論嫁了。
張廷舉想到自己的好友汪廷蘭有一個次子,叫汪恩甲,人斯斯文文的,看上去不錯,最重要的是他爹爹是省防軍第一路幫統,蕭紅嫁過去也不會受委屈,而且門當戶對。於是,張廷舉跟妻子商量了一下後,就定下了這門婚事,把蕭紅許配給了汪恩甲。
蕭紅在那個時候百般不願意,她情竇初開,有著自己對愛情的描繪,就這樣隨便找一個人把她的終身大事給定了,她隻覺得恨。而聽下人說,那個幫統公子還是一個紈絝子弟。
“爹爹從小就不關愛我。現在,又隨便把我塞給別人,想著我早早嫁。”蕭紅對小姨說,滿心的不忿。她還說:“日後,你找婆家,不要淨找有錢的。”
小姨點點頭,不過她知道,嫁誰不由得她做主。她沒有蕭紅的自由思想,也沒有蕭紅的倔強。她就想,他日找一門人家,嫁過去就算了,誰家姑娘不是這樣?做人繼母的姐姐是這樣,她的表姐是這樣,她的舅母也是這樣。
“你不要悲觀,今時不同往日,你要是不願意,難道他們能把你槍斃了嗎?隻要你不願意,你就不從,你就拒絕,你就反抗。”
“很多事,也由不得自己吧。”
蕭紅激動不已,跳了起來,跺起腳:“怎麽由不得自己?難道你就沒有自己的想法,不能照著自己的想法做事嗎?難道你就是一隻羊、一頭牛,非要被別人揚鞭,跟著別人的指揮走?”小姨納悶了,她平日裏跟著其他女孩兒一起學做女紅時,總會相互取笑對方:“你繡的花,怎麽是一對的?想著嫁人了吧?”被笑的女孩兒會馬上臉紅起來,怒罵道:“就你想得多,一雙一對,不是好兆頭嗎?你看,你繡的,還不是一對鴛鴦。”其他女孩兒搶過來一看,果然是鴛鴦,馬上又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