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過三巡,王半仙已經微醺了。
飯桌上的菜也吃得差不多,蘇文錦便吩咐柳兒收拾碗筷。
今日酒宴過後,王大仙將會帶著沈之傑離開,因而也算是踐行酒宴。
房間內,於星辰正拿出自己的玩偶,遞給沈之傑:“兔兒爺跑得快,有它陪在毛毛身邊,毛毛的腿一定會變好的。”
泥塑兔兒爺,長耳朵白臉大紅衣服,座下有麋鹿,神態怡然自樂,活靈活現。這樣的玩偶沈之傑並未有過,他自記事以來,就被娘逼著讀書認字,甚至連院子也甚少出去。因而這玩偶,也是沈之傑收到的第一個玩偶。
沈之傑看著兔兒爺,眼淚“吧嗒”一聲就掉下來了:“星辰,我不能陪你去捉蟲子了,是我不好。”
直至今日,沈之傑的腿還沒完全恢複,兩人約好的捉蟲子,也不能兌現了。
“毛毛不哭,毛毛是星辰一輩子的朋友,我們拉鉤鉤。”於星辰說著,便伸出小拇指,和沈之傑碰對。
兩個小手相碰,於星辰趁勢抱著沈之傑,輕聲說道:“毛毛要好好的,等我長得像爹爹那樣大,我會去找你的。那時候我們一定要一起捉蟲子。”
沈之傑再也忍不住,眼淚匯成長線,一個勁的往外流。
房間裏傳出沈之傑的哭聲,還有於星辰細碎的說話聲。
一天就這麽過去,翌日一大早,王半仙便抱著沈之傑,離開了汀蘭水榭。
於星辰一家人,就站在門口看著他們遠去。
一旁的柳兒都流出了眼淚:“毛毛那麽乖巧懂事,他就這麽走了,我還有些舍不得呢。”
“哼。”於星辰反倒一臉平靜:“我和毛毛約好,我們長大後會在一起的。”
此時的於星辰,才長到蘇文錦膝蓋處,由於吃得太好,連小肚子都有了。
他突然冒出這句成熟的話,將蘇文錦逗笑了:“辰哥兒,你怎麽這麽厲害,什麽都約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