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書”中的革新主張雖然沒有被朝廷接受,但在之後的三年裏,維新變法的新思想越來越深入人心。梁啟超作為上海知名刊物 《時務報》的主編和主筆,被認為是變法運動最重要的宣傳者。在上海取得成功後,他於光緒二十三年 (1897)離滬赴湘,成為當地維新運動的先鋒人物。十月,德國強占山東膠州灣後,康有為重返北京,於十二月第五次給光緒帝上書。他慷慨激昂地陳述道:“自爾之後,赴機愈急,蓄勢益緊,事變之來,日迫一日。教堂遍地,無刻不可啟釁。礦產遍地,無處不可要求,骨肉有限,剝削無已,且鐵路與人,南北之咽喉已絕,疆臣斥逐,用人之大權亦失……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得也。陛下欲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也。”在維新派人士看來,維新變法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這份奏疏因言辭激烈,光緒帝沒能馬上禦覽。但康有為因多次上書,令光緒帝印象深刻,想親自接見他。不料,朝中的頑固派從中作梗,以祖製勸說皇帝不能接見四品以下官員,光緒帝隻好諭令軍機處與總理衙門派大員代為接見。
光緒二十四年 (1898)正月初三,康有為被邀至總理衙門,與恭親王奕訢、慶親王奕劻以及翁同龢、李鴻章、榮祿、廖壽恒、張蔭桓等人進行了一場有關變法的大辯論。廖壽恒開門見山地問如何變法,康有為回答說:“宜變法律,官製為先。”已經垂垂老矣、在京城賢良寺閑居的李鴻章對於變法的前景將信將疑,問了一句: “然六部盡撤乎?”康有為的回答非常幹脆:“誠宜盡撤。”這位維新派領袖和盤托出的變法主張,幾乎是以日本明治維新為藍本。他甚至建議光緒帝效仿明治天皇誓眾變法,由此 “舉國便可風從”。康有為在他的 《日本明治變政考》中,描繪出一幅完全可以一蹴而就的變法藍圖:“歐美三百年造成治體,日本以三十年而摹成。以中國之廣土眾民,三年可宏規成,五年而條理備,十年而霸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