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月朝傅子謙笑笑,微眯的雙眼,像彎月,雙眼皮格外醒目。不管他們曾經怎麽樣,至少現在被拴在一起,是患難與共的朋友。
還好沒事!
傅子謙又長舒了一口氣,隻是喉嚨末端刺痛難忍。半晌,硬扯出一句:“齊月,回到臨城,我們結婚。”
這句話比猛藥還管用,齊月一下子清醒了,詫異道:“我們結婚?傅子謙,你也發燒,燒糊塗了嗎?你身邊有那麽多女人,她們非富即貴,我一無所有,還一身麻煩,你跟我結婚一點好處都撈不到。”
聽語氣,精神頭不錯。
傅子謙的心情不覺也跟著變化,挑眉說:“我還不夠富貴嗎?以我現在的地位不需要她們添補。”
說的不錯,就算傅子謙娶一個乞丐,生活的平均值也甩眾人幾條街。
同樣為人,齊月感慨,她要是有傅子謙一半的成功,也不至於被叔叔殺得措手不及。
“就算是這樣,我還是不懂你怎麽會有要和我結婚的瘋狂想法。”他們不熟,有過結怨,又剛組成情敵……總之,他們不可能,她想都不曾想。
“瘋狂嗎?或許是,你就當我良心發現,想做好事,拯救你於水火。而且你的計劃是被我破壞了,我有責任彌補。反正你也要再找男人結婚,時間緊迫,何不撿個現成的,而且知根知底。”
撿?
傅子謙放在臨城男人堆裏火的很,擺在她麵前卻用‘撿’字推銷,齊月一陣笑,隻當是聽了玩笑話,依舊沒有當真。
“嗬嗬嗬……”
“不許笑,我是認真的。”
傅子謙突然繃了臉色,語氣也見淩厲,好像是認真的。
齊月愣住。
“齊月,你不敢嫁我嗎?”
“我有什麽不敢的,海都跳了,現在隻要能保住‘皓月’,我什麽都敢。”
“既然你敢嫁,我願意娶,等回到臨城,我們就去民政局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