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不清是多久之前,傅子謙突然多了一個嗜好,隨身攜帶一張照片,夾在錢包裏。有一次,錢包丟了,傅子謙就差把臨城翻了個遍,瘋了一般的找錢包。好在錢包找到了,也是那一次,他才知道錢包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裏麵的照片。照片上的小女孩隻有十幾歲,笑容燦爛,活力十足,卻認不出來是誰。
因為錢包丟了一次,所以傅子謙再也不把照片夾在錢包裏了,多打印了一張,一共兩張,一張放在家裏臥室,床頭櫃的抽屜裏,一張放在公司辦公室,辦公桌的抽屜裏。這兩個地方,都有上指紋鎖,除了傅子謙本人,沒有人可以打開。
他也隻是見過一次照片上的小女孩,時隔那麽久,早就忘得沒影了。現在回想起來,雖然還是記不起來小女孩的樣子,但是應該像極了齊月,就是齊月本人。
除了齊月,他想不到還會是誰也值得傅子謙這樣牽心掛腸。傅子謙和他不一樣,不是朝三暮四男人,所以齊月就是照片上的小女孩。
“嗯。”傅子謙應了。
齊月真是傅子謙一直放在心裏的人,怪不得閃婚,還一直保密,明擺著是抱得美人歸,興奮的不知所措。
陸哲翰終於能完全理解傅子謙了。好朋友的婚姻幸福就握在他手裏了,他必須嚴肅對待。一會的功夫,他就想到了辦法。隻是友情歸友情,出售也是他們一直以來慣用的。
“子謙,我已經想到辦法了,不過你要告訴我,你們的故事,我才能告訴你辦法。”
陸哲翰坐好,麵前一堆零食和飲料。
“快點,說出你們的故事。”
他認識很多編劇,回頭要把傅子謙和齊月的故事分享,戲劇來源於生活,他的下一部劇指定會成為爆款。
傅子謙沉默了一會:“不說。”
陸哲翰也端起了架勢:“那我也不說。”看他們誰求誰,反正這次一定是傅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