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厭女(增訂本)

第十五章 權力的色情化

夫妻關係的色情化

米歇爾·福柯在《性經驗史》(第一卷)一書中,列舉了四項近代之後的“性欲望的裝置”(Foucault,1976;上野,2002):

一、兒童的性的教育化

(pedagogization of children’s sex);

二、女性身體的歇斯底裏化

(hysterization of women’s bodies);

三、性欲倒錯的精神病理化

(psychiatrization of perverse pleasure);

四、生殖行為的社會管理化

(socialization of procreative behavior)。

讓我們按順序來看。“兒童的性的教育化”,指兒童的性成為管理對象,尤其指對**行為的禁止成為兒童教育規訓的一項內容。“女性身體的歇斯底裏化”,指女性的身體被視為性身體,對性欲的壓抑被視為導致“神經病女人”的原因。“性欲倒錯的精神病理化”,指除異性間性器接觸以外的多種**方式被視為錯亂反常的快樂,精神病理學將之視為異常。性欲倒錯,包括同性戀在內,同性戀在中世紀被視為道德上的越軌行為,但進入近代以後,被視為精神醫學上的病理現象,成為治療矯正的對象[1]。“生殖行為的社會管理化”,指夫妻關係以異性戀配偶為正統,作為生殖單位被置於社會的管理控製之下。經由這四項對“性”的管理,達到社會對個人“生命”的管理,“生命權力”(bio-power)由此形成。上述曆史變化,導致四類人群成為控製管理的對象:“**的兒童”“歇斯底裏的女人”“反常性欲者”“馬爾薩斯主義[2]的夫妻”。

正統的異性戀夫妻之間的**,由此被置於特權地位。夫妻**的特權化,帶來了兩種變化。一種變化是,原本存在於婚姻內外的性,被限定在夫妻之間;另一種變化是,在夫妻關係中,**原本並非必不可少的紐帶,但現在卻被置於核心位置,即“性家庭”(sexual family)(Fineman,1995)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