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潛規則:中國曆史中的真實遊戲

公平是有等級的

道光十九年(1839年),山西巡撫(省委一把手)申啟賢到雁北一帶視察工作。路過代州(今代縣),當地一些裏正(類似村長)和紳耆(類似老知識分子或退休老幹部)攔住轎子告狀,反映驛站在征收號草中的問題[9]。攔大官的轎子和敲登聞鼓告狀一樣,都是很叫領導反感的行為,所告事實如有出入,按規定就要打八十板子,這是足以要老頭們的性命的責罰。韓愈說“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讓這些老頭和村幹部感到不公平,非要鳴一聲不可的,究竟是什麽東西?

清朝的驛站近似現在的郵政局,號草就是驛站馬匹食用的草料。這些草料由本縣百姓分攤,定期交納。那些老人和村長控訴說,驛站收號草有兩條不公平,一是大秤不準,經常七八十斤號草上秤而秤不起花;二是必須向收號草的驛書和家人交納使費,不然他們就不肯收。

第一條無須解釋了。第二條,用當代語言來說,就是非得再掏一筆辛苦費,才能請動驛書和“家人”的大駕,勞動他們收你的號草。驛書近似現在的縣郵政局領導,“家人”則是縣領導的私人親信,近似生活秘書。《大清會典》規定,驛站的財政費用由當地州縣政府提供,縣領導派親信來收號草,就體現了這重權力和責任。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告狀者的無奈:縣領導的家人敲詐勒索,怎能不攔住省領導告狀?

據申啟賢巡撫自己說,那些老頭攔住他告狀的時候,他已經生了病,性情煩躁,也沒有深究是非對錯,就下令掌責——打了那些老頭一頓耳光。不過剛打完就後悔了,心裏感到不安。他說,那些挨打的老頭“俱白發飄蕭”,他害怕這頓耳光打會出人命來。於是將此案件批給道台張集馨(近似雁北地委一把手)親自訊問,在半路上申巡撫又專門寫了一封信,叮囑張集馨處理好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