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丕揚於萬曆22年(公元1595年)出任吏部尚書,時年62歲。他的職責是協助皇帝,選拔德才兼備的官員,將他們安排到適當的崗位上。孫丕揚的職務類似現在的組織部長,在明朝的地位高居中央六部尚書之首。明朝在名義上沒有宰相,六部尚書之首在名義上簡直就是天下最大的官了。
孫丕揚是個廉潔清正的人。《明史》卷224上說,“丕揚挺勁不撓,百僚無敢以私幹者”。遙想當年,這個陝西籍的倔老頭整天板著臉端坐辦公,成千上萬善於鑽營的官迷,居然沒人敢打他的主意,真叫我們這些五百年後的晚生肅然起敬。意味深長的是,這位孫先生當了吏部尚書之後,創建了“掣簽法”,明朝的幹部安排方式從此一變,官員們無論賢愚清濁,一概要憑手氣抽簽上崗了。一個聰明正派的重臣,竟把皇上托付給自己的選賢任能的重大職責,轉交給了一堆竹簽。
按照現代管理學的原則,不同的職位對人員素質有不同的要求,要根據不同的職務要求選擇人才,揚其所長避其所短。這個道理當然是不錯的,當時的人完全明白。於慎行比孫丕揚年輕十來歲,當過禮部尚書,他就在《穀山筆塵》卷五中批評孫丕揚道:人的才能有長有短,各有所宜;資格有高有下,各有所便;地方事務有繁有簡,各有所合;上任的路途有遠有近,各有所準。而這一切差別都付之竹簽,難道遮上了鏡子還能照見麵貌,折斷了秤杆還可以秤出分量麽?於慎行的這些批評很精當,簡直就像是比照著管理學原理說出來的,而且他還考慮到了上任路途遠近這個時代特點很強的問題。順便提一句,那時候交通不便,千裏赴任,通常要借一大筆債。在工資不高的條件下,還債的壓力很容易轉化為貪汙的動力。因此,這個距離因素便關係到“德才兼備”中的“德”。赴任的官員到了千裏之外,情況不熟,語言不通,辦事便要依靠名聲很壞的吏胥,領導和監督作用也就無從談起。這又關係到“德才兼備”中的“才”。可見這個不起眼的距離因素也不容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