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性生存戰爭

《均等法》有怎樣的作用?

《均等法》的頒布對日本女性來說無疑是一場劇變。

因此,以《均等法》頒布為分界,在此之前就業的女性叫作“前均等法”一代,此後的叫作“後均等法”一代。《均等法》生效後聘用的女性被稱為“均等法一期生”“均等法二期生”等,她們的境遇和表現成為職場的焦點。

《均等法》究竟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在此之前,讓我們根據《均等法》的內容,研究一下反對該法的婦女團體預測它頒布後也“沒有用”的理由。

《均等法》為了實現男女平等,設立了四大支柱:“招聘與錄用”“崗位安排與晉升”“教育培訓”“福利待遇”。前兩者是雇主的“努力義務”[14],而後兩者是“禁止”規定。

此外,它禁止在退休、離職和解雇方麵對女性進行歧視,但是這些禁止事項在之前女性勞動者起訴用人單位的判例中,基本已經被判定違法。因此《均等法》不過是對既成事實的追認而已。

此前,用人單位以“結婚離職製度”“生育離職製度”“30歲離職製度”“男女不同齡退休製度”等各種借口,試圖讓女職工提前離職。在以往的判例中,這些行為都被判違法。又不是繼承幕府大奧的“褥禦免”[15]製度,搞什麽30歲的退休年齡,簡直是欲加之罪。有一家大型電視台,竟然以“容貌衰老”為由,撤換30歲以上的女性播音員[16]。還有一家航空公司,把超過30歲的女性空乘人員換到地勤崗。所謂“男女不同齡退休製度”,就是男員工55歲退休,女員工50歲退休。而雇主們在被告席上給出的理由竟然是“女性衰老得更早”……以上這些在現在難以想象的性騷擾行為,在當年竟如此猖獗。

請大家牢記那些女性勞動者前輩曾為了廢除這種歧視而在法庭上進行了怎樣艱苦卓絕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