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性生存戰爭

女性的分裂與對立

我已多次強調,揀選和競爭是新自由主義的原理。它給競爭者帶來了優勝劣汰、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原則。請大家回想一下“男女雇傭平等法”是如何狸貓換太子,變成《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的。

“機會均等”地爭奪同一個目標,這種競爭必然產生贏家,也必然產生輸家。一方麵,勝者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而贏得勝利,贏得敗者心悅誠服,這就是公平競爭的規則。另一方麵,敗者別無選擇,隻能將失敗的原因歸咎於自己不努力、沒能力。這樣一來,即使敗者明知自己處於不利地位,也隻能忍氣吞聲。換言之,所謂“機會均等”的原則,實則是大量敗者支撐少數贏家的原則。

在優勝劣汰的原則之下,贏家因自己而贏,輸家因自己而輸,因而勝者對敗者不抱絲毫的理解和同情。但同時,敗者對勝者懷有極大的羨慕和嫉妒。這樣,在“女女格差”之下,女性群體一旦分裂,她們再想結合為利害一致的同盟就變得非常艱難了。

年輕的社會學家妙木忍出過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女性之間的爭端因何而起》(青土社,2009年)。這本著作指出,隨著生活方式選擇的多樣化,女性之間的對立往往會加劇。是否結婚生子,區別了“勝犬”“敗犬”;而是否在事業上取得成功,劃分了“贏家”“輸家”。當初,女性的人生是人人一樣的固定套餐;而現在,同樣是20年前的同窗,有人升職加薪做高管,有人結婚生子當主婦。落差越大,嫉妒和焦躁就越強。這就叫人比人,氣死人。

實際上,大量數據表明,日本的職場既不“公平”,也完全稱不上“機會均等”。不過,學校之類的教育機構表麵平等,學生意識不到性別歧視的存在。比方說,偏差值競爭是平等的,考試成績也不會按照男女分開公布。如果男女同學結為夫妻,妻子往往就有底氣對丈夫說“那時候我成績比你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