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阿瑟是一個刺蝟型的人這本來也沒有什麽,因為人類曆史上很多傑出人物都是刺蝟型,他們沒有很開闊的眼界,隻是在自己專精的那一行裏麵幹得不錯。但麥克阿瑟可不是這個情況,他不僅在自己的領域裏麵擁有力量,還試圖訴諸輿論,依靠粉絲的支持和熱捧來放大自己的力量,而且他還主動追求這種放大,這就有問題了。為什麽?因為網紅,好處是鮮花、掌聲和金錢,但是代價你有沒有考慮過?麥克阿瑟在這個方麵也是陷入了盲區。
我們簡單分析兩個代價:
第一,網紅通常都會和他的周邊環境形成零和博弈關係。
第二,網紅的身份會遮蔽你對真相的認知。
這是什麽意思?我們先來看第一條,為什麽說是零和博弈,因為這個世界什麽資源理論上都可以靠知識來做更多的開發,很多資源越用越多,唯獨一項資源是絕對剛性,那就是公眾的注意力。因為每個人的時間就那麽多,能夠把這個時間調集起來,把目光投射到你身上,就是所謂的眼球效應,全社會就那麽一丁點兒,你占據了,別人就一定沒有。為什麽影視界的女明星們關係不容易搞好,經常有各種大戰,就是因為這個剛性約束,這部戲你上了,我就沒機會了;你紅了,我就一定紅不了,這裏麵就有頭部效應,隻有頭部的那些人才能夠吸引足夠的注意力,剩下的長尾是沒有價值的,這就是注意力的鐵定法則。
換句話講,如果你想當一個網紅,你就是要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對不起,這個行為就是排他的。你要想紅,那就隻能讓聚光燈完全打在你一個人身上,你就必須剝奪身邊其他人享受注意力的機會,這聽起來很殘酷,但是沒辦法,你想當網紅,你就必須加入這個零和博弈的遊戲。
這一點在麥克阿瑟身上體現得尤為明顯。表麵上的麥克阿瑟隻是有一些性格缺陷,過於自大、虛榮,比如說老是在自己的身後放一麵大鏡子,顯得自己看起來高大,而且提到自己的時候一般都不用第一人稱我,而是直接稱呼自己的名字,“偉大的道格拉斯·麥克阿瑟這麽認為”。但實際上這都是我們前麵講的那個邏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