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羅輯思維:人物篇

02 巧用禮節謀求皇位合法性

嘉靖皇帝作為一個權術家的第一個優勢,就是有超常的政治敏感,他還有第二個優勢,就是知道分寸,什麽東西該爭,什麽東西不該爭,他爭的都是那些一旦踏進這個圈套,一輩子無法擺脫的東西,他就一定要爭。如果僅僅是臨時性的一些說法上的問題,他覺得就可以妥協。15歲,我們一定要反複強調這個年齡,這就拉開了明朝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個曆史事件的序幕,就是大禮議。

所謂大禮議,就是關於這個國家最大禮節的一場爭議。爭的是什麽?在我們今天看來,簡直可笑得要死,就是嘉靖皇帝和他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在我們看來,這不是有病嗎?有什麽可爭的?但在當時,這可是一個不得了的天字號事件。

為什麽?因為一個皇權係統,他的合法性就來自他的皇統,就是你爹是誰,決定你能不能當皇帝,老皇帝死了,應該由他兒子繼位,可是他又沒兒子,怎麽辦?就從近支皇族當中過繼一個孩子給這支皇統,然後把這個皇統一代一代地傳下去,這是儒家經典一直堅持的一條規則。

但是嘉靖皇帝就是不認,他說我的親生父母另有其人,我不過繼給你們家。又不是我自己想當皇帝,是你們請我來的,我反正不當你們的兒子。這就造成了一個矛盾,可這個矛盾在儒家的禮法係統當中暫時又沒有合適的解法,就引發了這場爭議。

他繼位的第三天就給朝臣們下旨,說到湖北把我媽接來,我想我媽了。大家覺得也可以理解,一個小孩,才15歲,就去接他媽。又過了兩天,他又下了一道詔旨,說我媽快來了,你們倒是議議看,我見了我媽,我管她叫什麽?將來我去祭祀我爹的時候,我管他叫什麽?你們拿個方案出來。

這些事在楊廷和這些人看來不叫個事,按老規矩辦就行了,他就上了一道奏折,寫明了一個安排,就是你以後管你的親爹親媽叫皇叔父興獻大王、皇叔母興獻王妃,而管死去的明孝宗,管他叫皇考,因為你已經過繼給他了,就這麽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