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工作一年拉開差距:邏輯思考

第13講 從對方的立場考慮信息的傳遞

溝通時,人們容易想當然地傳達隻有自己知道的信息。然而,那些不一定是對方想聽的事。而且,所謂溝通,傳達到位才是意義所在。那麽,從對方的立場出發考慮信息傳遞的話,應該怎麽做才好呢?

假如你準備出門去家電超市購買計算機。對同一款計算機,有3名店員進行了介紹。

店員A說:“這款計算機,重量是800克,可以待機8小時。”

店員B說:“這款計算機,重量很輕,電池電量也很持久。”

店員C說:“這款計算機,能輕鬆攜帶,也方便在外使用。”

那麽,3名店員所傳遞的信息,有什麽不同點呢?

店員A以事實為中心進行了介紹,重量、待機時間是用數字來說明的。

店員B的介紹深入到評價這一步,不僅對事實進行描述,還評價了好壞。具體來說,把“800克”轉換成“很輕”,把“8小時”轉換成“電量持久”,把事實信息轉換成了優缺點的信息。

店員C的介紹比評價更深一步,提及了“對於對方來說的意義”。介紹時把“很輕”換成“能輕鬆攜帶”,因為“電量很持久”所以說明“也方便在外使用”,在想象對方的使用場景後予以點評。

店員A、B、C的介紹哪個更好,不同的聽者會有不同的感受。總體來講,溝通中最常出現的,是店員A的模式。

因為傳遞事實,就是把自己所持有的信息原原本本地傳遞給他人。另一方麵,像店員B或店員C那樣,要深入評價或者考慮意義的話,就要以事實為起點,多花一些工夫,擴大思考的範圍,否則無法進行評價。

所謂溝通,就是將信息向對方傳達到位了,才具有意義。希望大家都能做到,不僅把自己持有的信息傳遞給他人,並且能轉換成對於對方來說有意義的信息。

確定自身想傳遞的信息以後,可以一人飾演自身和對方兩個角色,重複多次進行對話的“傳接球”。要點有如下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