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年 六月五日
上午 九時五十分
小薛在黑暗中想著特蕾莎,想著她那頭矢車菊般張開的蓬亂短發。奇怪的是,四周越是黑暗,身上越是疼痛,他就越發能清晰地想起她。這也不奇怪,他給她拍過無數照片。
他不明白人家為什麽找上他。他知道他們把他帶進巡捕房。從他住的福履理路[1]駛出,隻要轉兩個彎,車子就開到大門口。他知道這地方,這是薛華立路法租界巡捕房大樓。警車進入鐵門,轉進一條夾道,他被人拉下車。夾道是在大樓的北麵,在紅磚樓房和頂上插著碎玻璃的圍牆之間。這裏照不到陽光,涼風習習。
他被推進大樓。走廊裏牆壁暗綠,鑲著黑色護牆板,地板也刷著黑色油漆。他被帶進審訊室(據他猜想)。他被人按在一把四周帶擋板的椅子上,他一坐下,人家就把擋板轉過來,夾在他的脅下。
華人探長坐在桌後,邊向他提問,邊往那張印製好的表格裏一項項填寫。他填完一張,就把表格遞給側麵桌上的書記。那書記是個懂法文的中國人,他也不停忙碌,邊翻譯邊打字。
問題漸漸集中到那次旅行上。現在,探長不再填寫表格,他把小薛的回答往一疊印有格子的箋紙上寫。
“在香港,你們到過哪些地方?河內呢?海防呢?你隻記得起旅館嗎?有沒有去過碼頭?酒吧?餐館?跟什麽人會過麵?”
可他確實沒什麽好說的。不,他不是不老實。探長給他十分鍾時間考慮,他懷疑探長是自己想上廁所。探長回來時,衣服上有股蘇打水的氣味。他還是說不出什麽來。他忽然想起來(他當然是一直都記得的),她在河內去過旅館另一個房間,見了個男人。看樣子像個中國人,他不認識那個人,他說不出什麽來,但那個人確實很神秘(他多少有些幸災樂禍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