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韋爾在《世界大戰中的宣傳技巧》一書中提到:“所謂宣傳,其實就是思想對思想的戰爭。”對於品牌來說也是如此,品牌傳播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對消費者進行宣傳。
在回顧總結六個核桃成功的真因時項目組發現,大廣告策略曾經是助力六個核桃品牌騰飛的關鍵,這背後是品牌對“宣傳”的重視。
我們常說,企業過去的成功,是因為過去做對了一些事情,企業遇到問題,是因為把原來做對的事情給丟了。而華與華的工作,就是“撿起”——撿起曾經讓六個核桃成功的決策和行動,重啟大廣告策略,發動品牌宣傳戰。
品牌宣傳戰,關鍵在於“宣傳”。發動品牌宣傳戰,就要掌握宣傳的本質——重複!勒龐在《烏合之眾》一書中提到:“拿破侖曾經說過,極為重要的修辭法隻有一個,那就是重複。”
為此,項目組為六個核桃製定了“品牌宣傳戰”三大關鍵動作。
1. 廣告標配,交品牌稅,廣告持續不停藥,重回央視打廣告
說到宣傳,大家的第一反應就是打廣告。那麽,華與華對於廣告投資的理念是什麽呢?
華與華認為,投廣告就是交品牌稅!廣告投放應該成為所有企業的標配,不要考慮它“有沒有效”,因為這根本不是問題,會問這個問題的企業,本質還是企業主舍不得花錢罷了。
企業應該把投廣告當交品牌稅,自己定一個稅率,每年首先確保把錢花光,然後再考慮效果問題,就算“沒效果”,也比不投強。這就叫“廣告標配,交品牌稅”。
比如華與華,從2008年以來,就持續不斷地在北京、上海兩地的機場、航機雜誌投放廣告,我們給自己定的品牌稅率是10%,每年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證把這10%稅率的廣告費花光。
這也是華與華給所有客戶做的一個樣本:打廣告不能急功近利。不能著急了就燒錢,手頭緊就全停了,始終要遵循華與華的“吃藥三原則”——藥不能停,藥不能換,藥量不能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