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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間握手:原生家庭的和解論

與家庭的關係,是每個人需要畢生探索的課題。

原生家庭論是這兩年非常流行的觀點。就像我在這本書的開頭所講過的那樣,一個人的童年往往會對其性格產生深遠的影響。

家庭會帶給我們溫暖,但同樣也會帶給我們傷害。當我們與原生家庭和解,實際上就是與過去和解,與所有在過去遭受過的“苦難”和解。

有些人會宣揚“原生家庭決定論”,認為過去不可改變,一個人的一生早已在他童年時寫盡了,但我不讚同這樣的觀點。我認為,和解是我們擁抱時間的方式。往事不可追,現在和未來往往掌握在自己手裏。

在寫這本書時,我刻意在前半部分留出了關於我經曆的空白,這種刻意並不代表我的懦弱和回避,而是想要避免讀者可能產生的固定思維。

而現在,我想更全麵地分享我的“過去”。

從小,我不僅像前麵所講述的那樣,是一個自信、有野心的女孩,同時還是一個沒有安全感、容易產生自我懷疑的女孩。我的成長經曆很極端,不管是家庭收入、父母關係、同學關係還是自我認知,都發生過非常大的變動。

我的父母在三四十歲的時候有了我,作為“老來得子”的那個“子”,我從小就被他們視為掌上明珠。

四歲以前,我可以說是過著“小明星”的生活。每次父親的公司拍宣傳廣告時,總會給我找到一個上電視的角色。我的母親也會在各大會議和年會上給予我表現的機會。現在回想起來,一個小女孩在上百個人的年會上朗誦著《三字經》的場景,似乎十分滑稽和尷尬。但種種被動展示的機會,都讓我認定自己是一個非常優秀和出色的小孩。

父母極端的寵愛很容易導致溺愛,讓我變得越發自大,也越發以自我為中心,習慣了所有事都“說一不二”。可想而知,我這樣的性格,在進入校園後,是很難交到朋友的。進入學校以後,我成了那個容易得罪人、愛爭強好勝、不討喜的孩子,這讓我感到十分失落和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