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基本演繹法

怎樣在槍響的時候活下來

一村民向包公告狀:“家裏的耕牛被人害了,但是它沒有死,而是被人割了舌頭。”包公大惑不解,便細問緣由。問畢,包公對那村民說:“你來報案有人知道嗎?”村民說無人知道。包公隨即附耳吩咐村民:“你回去悄悄把牛殺了,把肉拉到遠處去賣,盡量挽回一些損失,免得牛吃不了草餓瘦了連肉也不值錢。”

數日後,包公升堂辦案,又有人來報案,該人控告有人私宰耕牛,觸犯了宋朝禁止私自宰殺耕牛的法律,必須嚴厲懲處。他指控的正是前次報案的村民。包公聽畢,突然大怒,大聲斥責報案人:“為什麽偷割牛舌,還要置別人於死地,還不從實招供?”

該報案人大驚失色,遂匍匐在地,招認了他傷害村民耕牛的罪行。

包公認為隻有割牛舌的人,才能知道牛是在未真正死亡前被主人宰殺的。該人知道牛是在未真正死亡前被主人宰殺的,所以該人就是割了牛舌的人。

在此,包公使用了假言推理。假言推理的基礎是假言判斷。那麽,什麽是假言判斷?它屬於複合判斷,和聯言判斷、選言判斷等共同幫助人們進行演繹推理。假言判斷也叫“條件判斷”,就是斷定某一情況的存在是另一情況存在的條件的複合判斷。形式邏輯所講的假言判斷,就是關於條件與結果的關係的判斷:是有了某種條件就有相應的某種結果,或是沒有某種條件就沒有相應的某種結果。

假言判斷重要的邏輯特征是,思維者在判斷時所做的斷定是帶有假設性的推斷、推論。包公斷“牛舌案”時,對嫌疑人的所有情況都是未知的,但是他緊緊圍繞著“有了某種條件就有相應的某種結果”進行分析:作案人既不偷走牛,又不殺死牛,卻單單把牛舌割下,其後果就是牛被餓死。既然要陷害牛主人,那麽作案人肯定在關注著牛主人的行動,得知牛主人違反法律宰殺耕牛後必然會惡人先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