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言推理是根據選言判斷選言肢之間的邏輯關係進行推演的推理,其大前提是選言判斷。我們知道,在選言判斷所斷定的若幹可能情況中,隻要有一個可能情況為真,則該選言判斷真。
選言推理是演繹法的一種推理形式,當它前提真實的時候,遵守規則進行推演,就能得出必然真的結論。也就是說,當選言推理的大前提中包含了至少一個真實情況時,按照規則進行推理,就能得出真實的結論。
我們來看看下麵這兩個例子。
例1:王某死亡的原因或是自殺,或是他殺,或是自然死亡,或是意外死亡(大前提);王某是意外事故致死(小前提)。所以,王某不是自殺,不是他殺,也不是自然死亡(結論)。
例2:這種產品銷路很好或是因為價格低廉,或是因為市場緊缺,或是因為社會需求量大(大前提);這種產品銷路很好的原因,不是因為價格低廉(小前提)。所以,這種產品銷路很好的原因,或是因為市場緊缺,或是因為社會需求量大(結論)。
例1是不相容的選言推理,其大前提是不相容的選言判斷,它斷定的四種可能情況是不能同時存在的,即不可能同真。如果我們肯定了其中的一種情況,就必然否定其他情況;如果我們否定不可能存在的情況,就必然肯定其中真實的一種情況。因此,不相容的選言推理有兩種形式:肯定否定式(如果小前提肯定了大前提的一個選言肢,則必然得到否定大前提其他選言肢的結論)和否定肯定式(如果小前提否定了大前提中假的選言肢,則必然得到肯定大前提中真的那一個選言肢的結論)。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推理中的小前提和結論或是直言判斷或是聯言判斷。
例2是相容的選言推理,其大前提是相容的選言判斷,它斷定的三種可能情況是可以同時存在的,即可以同真。假設該產品銷路很好的原因就在這三種情況中,即可能情況已被全部斷定,那麽,如果我們否定了其中一種情況,就必然肯定其他兩種情況;如果我們肯定了其中一種情況,卻不能否定其他兩種情況。因此,相容的選言推理隻有一種形式,即否定肯定式。這種形式的小前提或是直言判斷,或是聯言判斷;結論或是直言判斷,或是選言判斷。如果結論是選言判斷,說明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推理。所以,傳統演繹法將結論為選言判斷的選言推理,稱為“不完全的選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