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讓我談小說。沒有係統,隻是雜談。
雜談也得大體有個範圍,野馬不能跑得太遠。有個題目,是思想·語言·結構。
小說裏最重要的是什麽?我以為是思想。這不是理論書裏所說是思想性、藝術性的思想。一般所說的思想性其實是政治性。思想是作者自己的思想,不是別人的思想,不是從哪本經典著作裏引伸出來的思想。是作家自己對生活的獨特的感受,獨特的思索和獨特的感悟。思索是很重要的。我們接觸到一個生活的片段,有所觸動,這隻是創作的最初的契因,對於這個生活片段的全部內涵,它的深層的意義還沒有理解。感覺到的東西我們還不能理解它,隻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更深地感覺它。我以為這是對的。理解不會一次完成,要經過反複多次的思索,一次比一次更深入地思索。一個作家和普通人的不同,無非是看得更深一點,想得更多一點。我有的小說重寫了三四次。為什麽要重寫?因為我還沒有挖掘到這個生活片段的更深、更廣的意義。我寫過一篇小說很短,大概也就是兩千字吧,改寫過三次。題目是《職業》,劉心武拿到稿子,說:“這樣短的小說,為什麽要用這樣大的題目?”他看過之後,說:“是該用這麽大的題目。”《職業》是個很大的題目。職業是對人的限製,對人的框定,意味著人的選擇自由的失去,無限可能性的失去。這篇小說寫的是一個十一二歲的孩子,正是學齡兒童,如果上學,該是小學五六年級,但是他沒有上學,他過早地從事了職業,賣兩種淡而無味的食品:椒鹽餅子西洋糕。他挎一個腰圓形的木盒,一邊走一邊吆喝。他的吆喝是有腔有調的,譜出來是這樣:
| 5 5 6-- | 5 3 2||--
椒鹽 餅子西洋糕
(這是我的小說裏唯一帶曲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