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汪曾祺的寫作課

談風格

一個人的風格是和他的氣質有關係的。布封說過:“風格即人”。中國也有“文如其人”的說法。人和人是不一樣的。趨舍不同,靜躁異趣。杜甫不能為李白的飄逸,李白也不能為杜甫的沉鬱。蘇東坡的詞宜關西大漢執鐵綽板唱“大江東去”,柳耆卿的詞宜十三四女郎持紅牙板唱“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中國的詞大別為豪放與婉約兩派。其他文體大體也可以這樣劃分。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因為什麽,豪放派占了上風。茅盾同誌曾經很感慨地說:現在很少人寫婉約的文章了。十年浩劫,沒有人提起風格這個詞。我在“樣板團”工作過。江青規定:“要寫‘大江東去’,不要‘小橋流水’!”我是個隻會寫“小橋流水”的人,也隻好跟著唱了十年空空洞洞的豪言壯語。三中全會以後,我才又重新開始發表小說,我覺得我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樣子寫小說了。三中全會以後,文藝形勢空前大好的標誌之一,是出現了很多不同風格的作品。這一點是“十七年”所不能比擬的。那時作品的風格比較單一。茅盾同誌發出感慨,正是在這樣的時候。一個人要使自己的作品有風格,要能認識自己、發現自己,並且,應該不客氣地說,欣賞自己。“我與我周旋久,寧作我”。一個人很少願意自己是另外一個人的。一個人不能說自己寫得最好,老子天下第一。但是就這個題材,這樣的寫法,以我為最好,隻有我能這樣的寫。我和我比,我第一!一個隨人俯仰,毫無個性的人不能成為一個作家的。

其次,要形成個人的風格,讀和自己氣質相近的書。也就是說,讀自己喜歡的書,對自己口味的書。我不太主張一個作家有係統地讀書。作家應該博學,一般的名著都應該看看。但是作家不是評論家,更不是文學史家。我們不能按照中外文學史循序漸進,一本一本地讀那麽多書,更不能按照文學史的定論客觀地決定自己的愛惡。我主張抓到什麽就讀什麽,讀得下去就一連氣讀一陣,讀不下去就拋到一邊。屈原的代表作是《離騷》,我直到現在還是比較喜歡《九歌》。李、杜是大家,他們的詩我也讀了一些,但是在大學的時候,我有一陣偏愛王維,後來又讀了一陣溫飛卿、李商隱。詩何必盛唐。我覺得龔定庵的態度很好:“我於論詩恕中晚,略工感慨即名家”。有一個人說得更為坦率:“一種風情吾最愛,六朝人物晚唐詩。”有何不可。一個人的興趣有時會隨年齡、境遇發生變化。我在大學時很看不起元人小令,認為淺薄無聊。後來因為工作關係,讀了一些,才發現其中的淋漓沉痛處。巴爾紮克很偉大,可是我就是不能用社會學的觀點讀他的《人間喜劇》。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我是到近四十歲時,因為成了右派,才在勞動改造的過程中硬著頭皮讀完了的。孫犁同誌說他喜歡屠格涅夫的長篇,不喜歡他的短篇;我則正好相反。我認為都可以。作家讀書,允許有偏愛。作家所偏愛的作品往往會影響他的氣質,成為他個性的一部分。契訶夫說過:告訴我你讀的是什麽書,我就可知道你是一個怎樣的人。作家讀書,實際上是讀另外一個自己所寫的作品。法郎士在《生活文學》第一卷的序言裏說過:“為了真誠坦白,批評家應該說:‘先生們,關於莎士比亞,關於拉辛,我所講的就是我自己。’”作家更是這樣。一個作家在談論別的作家時,談的長長是他自己。“六經注我”,中國的古人早就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