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
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學匪”派考古學之一
古之儒者不作興談女人,但有時總喜歡談到女人。例如“纏足”罷,從明朝到清朝的帶些考據氣息的著作中,往往有一篇關於這事起源的遲早的文章。為什麽要考究這樣下等事呢,現在不說他也罷,總而言之,是可以分為兩大派的,一派說起源早,一派說起源遲。說早的一派,看他的語氣,是讚成纏足的,事情愈古愈好,所以他一定要考出連孟子的母親,也是小腳婦人的證據來。說遲的一派卻相反,他不大恭維纏足,據說,至早,亦不過起於宋朝的末年。
其實,宋末,也可以算得古的了。不過不纏之足,樣子卻還要古,學者應該“貴古而賤今”,斥纏足者,愛古也。但也有先懷了反對纏足的成見,假造證據的,例如前明才子楊升庵先生,他甚至於替漢朝人做《雜事秘辛》,來證明那時的腳是“底平趾斂”。
於是又有人將這用作纏足起源之古的材料,說既然“趾斂”,可見是纏的了。但這是自甘於低能之談,這裏不加評論。
照我的意見來說,則以上兩大派的話,是都錯,也都對的。現在是古董出現的多了,我們不但能看見漢唐的圖畫,也可以看到晉唐古墳裏掘出來的泥人兒。那些東西上所表現的女人的腳上,有圓頭履,有方頭履,可見是不纏足的。古人比今人聰明,她決不至於纏小腳而穿大鞋子,裏麵塞些棉花,使自己走得一步一拐。
但是,漢朝就確已有一種“利屣”,頭是尖尖的,平常大約未必穿罷,舞的時候,卻非此不可。不但走著爽利,“潭腿”似的踢開去之際,也不至於為裙子所礙,甚至於踢下裙子來。那時太太們固然也未始不舞,但舞的究以倡女為多,所以倡伎就大抵穿著“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斂”的。然而伎女的裝束,是閨秀們的大成至聖先師,這在現在還是如此,常穿利屣,即等於現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儼然居炎漢“摩登女郎”之列,於是乎雖是名門淑女,腳尖也就不免尖了起來。先是倡伎尖,後是摩登女郎尖,再後是大家閨秀尖,最後才是“小家碧玉”一齊尖。待到這些“碧玉”們成了祖母時,就入於利屣製度統一腳壇的時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