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比較寒冷的下午,我讀膩了《傻瓜語錄》,便出門去拜訪哲學家馬古,結果在一個寂靜的街角看到一個瘦弱如蚊蠅一般的河童正呆呆地倚在牆上。且毫無疑問,那就是曾經偷過我鋼筆的那個河童。我心下大喜,攔下了正好路過那裏的一位魁梧的警察:“麻煩您查一下那個河童吧。大約在一個月前他偷了我的鋼筆。”
警察舉起右手裏的棒子(這個國家的警察不拿劍,拿的是水鬆棍),朝那個河童喊道:“喂,你過來!”我一直擔心那個河童或許會突然逃掉,誰知他倒是十分鎮靜地走到了警察麵前。不僅如此,他還抱著胳膊,以非常傲然的神態眼睛滴溜溜地盯著我和警察看。但是警察也不生氣,從肚兜裏取出筆記本,當即開始了審問。
“姓名?”
“古爾科。”
“職業?”
“就在兩三天前還一直做郵遞員來著。”
“很好。那麽根據這位先生申訴,你把他的鋼筆給偷走了,是嗎?”
“嗯,一個月前偷的。”
“偷了做什麽?”
“想做孩子的玩具。”
“你那孩子呢?”
警察這才用犀利的目光注視著那個河童。
“一周前死了。”
“可有死亡證書?”
瘦子河童從肚兜裏掏出了一張紙。警察過目了一下之後,突然笑眯眯地用手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好的,辛苦你啦!”
我目瞪口呆地盯著警察的臉。且不一會兒,瘦子河童自言自語地嘟噥著,離我們遠去了。我總算回過神來,向警察這樣問道:“為什麽不抓他呢?”
“他無罪啊!”
“但是,他偷了我的鋼筆呢……”
“是為了給孩子當玩具,對吧?可那個孩子死了啊!如果您有任何疑慮,請查一下《刑法》第一千二百八十五條。”
警察撂下這句話後,便匆匆走掉了。我無奈地在嘴裏重複著“《刑法》第一千二百八十五條”,急忙往馬古家趕去。哲學家馬古是個十分好客的人。便是今天,昏暗的房間裏也坐滿了法官佩普、醫生查克和玻璃公司老總格爾等人,一群人在七彩玻璃燈下吞雲吐霧。在座的有法官佩普,這一點對我來說求之不得。我一坐到椅子上,顧不上去查《刑法》第一千二百八十五條,趕緊向佩普發問道:“佩普君,非常失禮地問一下,在你們這個國家是不懲罰罪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