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晚明軼事:國難中的風花雪月

七、血戰澎湖台島回歸祖國

進取台灣,必先攻克台灣的門戶澎湖列島。施琅於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初六日風塵仆仆抵達福建廈門履任,這次對於台灣他是誌在必得,完成一樁未了的夙願。他仿佛回想起康熙三年(1664年)那次攻台失利的情形。那時的施琅剛剛背叛鄭成功,留在鄭營的父兄侄子全部被宰殺,所以這不僅僅是急於建功立業的問題,也是為了報仇雪恨。當然在家仇國恨的基礎上,最終他還是放棄了對於鄭氏家族的冤冤相報,為了國家和平統一,接受了鄭氏後人的投降,並向朝廷提出優待鄭氏後人的建議。

施琅其實並不是一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一介武夫,他在少年時期就很有見識,不僅膂力過人,而且精通排陣布局的兵法,尤其善於水戰,諳曉海上風候具備氣象方麵的知識。明末追隨隆武帝在剿滅山中土匪有功,被授予遊擊將軍,曾經隸屬黃道周,而道周先生不能用他,辭職而去。去了鄭芝龍部,隨大軍投降清軍,立有大功。鄭成功設計誘捕將他關押在船中,他獨自脫逃,父親、弟弟、侄兒皆被殺。鄭成功後悔常常說,這又是一個楚國的伍子胥啊,帶有報仇雪恥的怨恨一定會前來報複的。[1]

當施琅被任命為福建水師提督總兵官,加靖海將軍頭銜,其實就已經踏上了報仇雪恨的路。此刻,施琅的水師官兵中大部分都是鄭軍水師投降而組建的海軍。如從鄭軍降清的承恩伯周全斌、太子少師左都督楊福,康熙一概信任有加,命他們統領水師“前往征剿”台灣。皇帝並告誡說:“凡事會議酌行,勿謂自知,罔聽眾言。”也就是凡是進軍大計必須經過總督、巡撫、提督會商後進行,這是明清時期在國防、軍政大計方麵“三權分立”相互製約的體製性規定。這次清廷第二次武力出征台灣,而且主要將領均為原來鄭軍海上投誠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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