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官吏暴民之習慣
《左傳·昭六年》:“楚公子棄疾如晉,過鄭,禁芻牧采樵。
不入田,不樵樹,不采蓺,不抽屋,不強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廢,小人降。’”
按:芻所以食馬,樵所以炊飯,樵樹者斬樹為薪,采蓺者采民間蔬菜,抽屋者抽屋上椽為薪,強丐者強乞假於民,蓋春秋卿大夫旅行從者之常態也。在異國,民尚不敢抗,本國可知矣。而棄疾嚴禁之,故鄭人喜也。又,《昭十三年》:“叔鮒求貨於衛,**芻蕘者。”
注:縱使不法也,此皆適外國虐民之證也。
其在本國者,如《說苑》:“楚文王伐鄧,使王子革、王子靈共捃菜。二子出采,見老丈人載畚,乞焉不與,搏而奪之。”
又,《檀弓》:“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詳以告曰:‘請庚償也之。’子皋曰:‘以吾為邑長於斯也,買道而葬,後難繼也。’”夫不與則強奪,葬踐人稼,事過而不償,民豈欲戰?乃竟安之。此皆居國內恃貴為暴也。
又,《韓詩外傳》:“梁山崩,晉君召大夫伯宗。道逢輦者,以其輦服行也其道,伯宗使其右下欲鞭之。”
按:輦者行路,豈預知遇大夫。及其既遇,或在狹途中,勢不能促避,乃遽欲鞭之,古官吏之賤視民若此。
漢百姓逢官吏不下車,即罪之
《後漢·鄧晨傳》注引《東觀漢記》曰:“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將至亭,欲罪之,新野潘叔為請,得免。”是可證古百姓逢官吏,如乘車,不惟避之,且須下車致敬也。
如不下車,即將至郵亭,付亭長杖責。又,《韓康傳》:“使者征韓康,康辭安車,乘柴車先發。至亭,亭長以韓征君過,方修道橋。及見康,以為田叟也,奪其牛。”是小吏如亭長,亦虐民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