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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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對朗朗上口這一寫作風格是否看重,這是我提到的三種寫作風格中的最後一種,那要依靠的是你耳朵的敏感度。很多讀者——甚至很多廣受歡迎的作家——都不具備這種才能。我們都知道,很多詩人都喜歡大量運用頭韻,有人鼓勵他們這樣做,理由是重複某一個音就會帶來美的感受,但我認為這在散文中並不適用。在我看來,在散文中我們隻有為了一些特殊目的才有必要使用頭韻法,如果偶然用上了,那反而會讓耳朵不舒服。但是這種偶然使用的情況很常見,我們隻能說這種用法所造成的聽覺感受並不一定都是冒犯性的,很多作家會很自然地把兩個音韻相同的詞放在一起,把一個非常怪異的長長的形容詞與一個同樣怪異的長長的名詞搭配在一起,或者是在兩個詞之間有一連串的輔音,讀起來會使你的下巴都要掉下來。這樣的現象很常見,但很多人卻沒有注意。我這個例子隻是想證明,如果一位很用心的作家寫出了這樣的搭配,隻能證明他的耳朵並不敏感,文字既有重量,又有聲音,還有形象,隻有把這三者都考慮其中,你才能寫出既美觀又動聽的好句子。

我讀過很多談論英語散文的書籍,卻發現很難從中得到多少真知灼見,因為書中的大部分內容都很含糊,理論氣息過重,而且還經常無端指責,但是《富勒英語用法詞典》中就沒有這些毛病。我們無法否認這本書的價值,不管你的寫作水平有多好,你總可以從中學到很多,而且閱讀過程一點兒都不會枯燥。富勒喜歡簡單直接的風格,而且非常看重常識。他對於浮誇的文風完全沒有耐心。他認為短語是語言的支柱,他全心全意地支持寫作者合理使用有活力有特色的短語。對於語法邏輯,他並不像奴隸一樣卑躬屈膝,畏首畏尾,而是主張在語法基本正確的大前提下,充分發揮寫作者的創造力,以使語言不至於刻板到難以卒讀的程度。英語語法頗有難度,很少有作家敢於聲稱自己從來沒有犯過語法錯誤,就是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這樣很用心的作家也偶爾會寫出從語法上完全講不通的句子,如果一位小學老師發現自己的學生這樣寫,也一定會暴跳如雷,這倒是有情可原的。我們有必要了解語法,也有必要寫出在語法上正確的句子,但是更要記住:語法隻不過是日常語言規範化之後出現的結果。一切隻有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才能得到驗證。如果有兩個短語,一個隻是語法上正確,而另一個更為簡單易懂,我肯定發自真心地選擇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