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我有點兒憤世嫉俗,有人指責我經常把人物描寫得比實際中更糟糕。我不覺得自己是這樣做的,我所做的隻不過是把其他一些作家視而不見的人性品質提高到一個重要的地位。我認為,人類最讓我感到驚訝的地方,就是他們的性格中缺少連貫性,我很少能看到有人可以始終言行一致,表裏如一,我驚訝於那些最難調和的人性特征竟然共存於同一個人身上,而且看起來還那麽的和諧。我經常問自己:那些看上去無法調和的個性特征怎麽在一個人身上和平相處,互不侵犯?我知道,有些地痞無賴到了危急時刻竟然能夠做出自我犧牲,有些靠順手牽羊為生的竊賊性情卻如此溫和,而一些青樓女子竟然能夠把忍辱負重賺來的錢花在真正對社會有價值的地方,而且以此作為一種榮耀。我能提供的唯一解釋就是:每個人都確信,自己在世界上獨一無二,而且享有一些特殊權利,這種確信出自本能,所以,一件事不管別人做起來顯得如何離譜,而他做起來卻感覺順理成章,盡管說不上正確,也說不上自然,但至少情有可原。人性中的這些巨大差別深深地吸引了我,但是我不認為自己對於這些的強調已經到了過分的程度。我時常遭受指責,也許是因為我沒有明確譴責我小說人物身上的一些惡劣品質,而對優秀品質也沒有多加讚揚。我不會對別人身上的罪惡感到十分震驚,除非這些切切實實地影響到了我,而且就算他們真的對我有所影響,我也會最終學會如何表示諒解。上麵所說也許是我的一個缺點,但我覺得對別人不要期望過多,這才是正確的態度。如果別人對你好,你應該表示感激;要是他們對你不好,你也應該坦然接受。正像那位希臘的陌生人(the Athenian Stranger)所說:“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我們變成什麽樣子大多是由我們的欲望傾向和靈魂本質所決定的。”很多人缺乏想象力,所以他們隻能從自身角度來看問題,而無法做到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所以,跟他們置氣實在沒有必要,因為他們本身就缺乏這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