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們買得起他們生產的產品—也就是說,如果工資動機能夠完全得到貫徹—那麽,發展大企業勢在必行。
讓工人們買他們所生產的產品當然也不是都能做到,有一條必須考慮到:產品的用途必須基本符合工人們的所需。不能期望工人購買一台蒸汽機、一座摩天大樓或一台管風琴。這些東西對工人來說沒有什麽用處。他們所需要的是優質的食品、漂亮的服裝、寬敞的住房和包括他們自己在內的全家的歡樂。
工人們無法通過任何政治計劃或依賴任何談判組織如工會獲得這些物品,因為法律和談判都製造不出這些東西—在我看來,工會組織並不被廣泛承認。過去幾年中,有很多外國工會領導人來拜訪我,他們都毫無例外地與我大談政治,而外國工業界的領導人談起政治則總是憤憤不平。至少從表麵上看,他們一直在尋求調解勞資雙方的分歧。當然,如果總是用“勞資”概念思考問題,永遠走不出圈子,但是,他們至少還是在摸索通過生產來解決問題的出路,而勞工領袖似乎更希望找到一個發表講話和求得一官半職的機會。
人們一直被教導要提防大企業。人們對企業的擔心部分是因為他們不了解大企業,部分是由於他們害怕大企業搞壟斷。另外,他們還害怕金錢的影響力,並且把大企業和金錢的魔力混為一談。他們的思想已經落後於時代多年了。他們還停留在100 萬美元是天文數字的年代,那時候人們都認為誰也不可能通過誠實勞動掙到100萬美元。堅持這種觀念的人思路極為狹窄,否則他應明白,誠實勞動無論如何也要比不誠實勞動更容易掙到錢。所有這些偏見歸結為一點,他們把企業尤其是大企業視為與金錢有關的東西,而不是一個服務組織。
現在,我們要記住,今天就是今天,既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